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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月 4日 星期三
打印本页 农业部:严禁只收费不检疫或不检疫就出证
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新年伊始,农业部出台实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以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日前下发关于印发此六条禁令的通知指出,近年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断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广大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个别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依法履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农业部针对当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中六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它们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重复检疫收费,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
违反上述禁令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个别地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严重危害和实施《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明确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责和监管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根本问题,做到权责一致。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整顿,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从严治理,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还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并同时公布了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举报电话。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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