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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6月 21日 星期一
打印本页 FAO对家禽生产体系的划分
联合国粮农组织把家禽生产体系划分为4大类,这四类在我国都能找到:一是,现代化、集约化家禽企业,对投入品和产出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对产品进行品牌化销售。在疾病控制和对生物安全体系的建立是比较完善的。如德青源对产品质量控制是很强的。
二是,商业化生产,“公司+基地”的生产组织形式。产品统一收购,初步品牌化销售。这种模式在肉鸡里面是比较多见的。如温氏集团。
三是,商业化生产,规模较小,产品由中间商收购或在当地集市销售。这种模式生物安全体系状况相对较弱,是目前常见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生物安全水平比较差。
四是,农户小规模散养,在当地集市零售或自己消费。这种模式疫病风险非常大。
以上四类中,第一类很难做到,主要是投资需求很大,对管理人的要求也很高。而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减少第四类,把它去除掉。第2~3类之间这种模式可能是将来的一个主体。
来源:北方牧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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